本文引用羅珮瑩
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6/09/22/109542.html
我教新聞學常考的一道申論題是:
「有人主張記者應有執照以提升新聞品質,你贊成嗎?請說明理由。」
老實說,這個題目不簡單,如果沒有考前洩題說出答案,一班百來人能有兩三個人答得好就不錯了。雖然這種開放式題目沒有絕對的對錯,但答「贊成」的,不管理由申論得多麼頭頭是道,分數起碼被扣掉一半。
記者執照怎麼考?
這年頭記者比流浪狗還多,有的記者白天拉廣告,晚上擺地攤,新聞現場從來不曾看到他出現過,遇到有吃有喝的記者會或記者節大拜拜摸彩時卻比誰都早到,抄人家的稿子有時連名字都忘了改掉,「正牌」記者大概都希望,如果記者也有執照制度,把這些騙吃騙喝的雜牌記者篩掉,就算未必有助於提升新聞品質,起碼可提升整體職業形象。
問題是,記者如果有執照,到底要考什麼?國文、英文想是必考,國文一定要考作文。再來呢?時事該測驗一下,記者該了解時事。再來呢?記者上了線可能跑政治新聞,也可能跑社會新聞、文教新聞、財經新聞、醫藥新聞、科技新聞…是不是什麼都要考一下,那不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通,十項全能了嗎?
就算國文、英文都一百分,作文也滿分,十項全能,就是好記者了嗎?記者的應變能力怎麼考?獨立思考能力怎麼考?職業道德和操守又怎麼考?
考試科目已經喬不定了,誰來考就更無解了。新聞局嗎?NCC嗎?如果由政府機構來考,那不是回到威權時代,思想不純正的,顏色不對的都休想拿到執照了,就算矇混過關拿到了,批評政府打到要害就找個名目吊銷執照,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那我們要這種記者何用?全部由政府任用記者,政府統一發布新聞稿就好了。
如果由民間機構來考呢?那個機構有這種公信力可以扮演上帝?決定誰可以當記者,誰不可以當記者?
所以,答案十分明確,記者這行業不能有執照。因為記者執照不管由誰來考,考些什麼,都會變成鉗制新聞自由最厲害的工具。
這就是為什麼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要由憲法保障,因為在言論市場裡,沒有人能扮演上帝。寫新聞的記者尚且如此,創作文章的作家當然也一樣,不能有執照。
文章要認證才算發表?
最近李家同教授和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都因為發表部落格沒有好文章的言論,被網友傳為笑柄。以下是李家同接受蘋果日報訪談時的一段問答:
Q:在部落格上寫文章,算不算是一種發表形式?
A:這不算發表,你自己寫好、馬上登出來,這哪算發表?發表是指有人看過、有人認為好,然後刊登出來,才算得上發表,自己寫了,然後把它貼在門口,這不算發表吧。
就好像一個人跳高,總不能自稱跳得很高,但是從來不參加比賽,可不可以呢?我籃球打得很好,卻從來不參加比賽,你要來看、就看我打球,誰要看呢?任何沒有經過review就登出來的文字,不能說是沒有意義,但是這種東西多得不得了,是叫大家怎麼看?
要是這樣子,天底下人人都是作家了對吧?就算是小學生也可以寫文章登在部落格上,這能算作家嗎?要算是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喜歡可以自己講,可你不要埋怨沒有人看,對不對?我還是好奇,這種東西有人看嗎?
這段話其實很清楚地說明了李家同認為寫作需要「認證」或「執照」的觀念。他的意思等於是說,沒有經過專業的編輯認定為「好」就自行在網路上登出來的文章,就是雜牌文章,如同無照行醫的江湖郎中,連「發表」都算不上。
怎麼樣才算一個記者?目前的運作情形是,只要找到一個媒體聘用你,發給你一張記者證,你就是記者了。這張記者證主要是為了採訪時證明身分之用,至於這張記者證有多少斤兩,大致是隨著這個媒體在民眾心目中的分量而定的。那麼作家呢?由於都是自由創作的個體戶,當然就連個「作家證」也沒有,遑論執照。你算不算作家,要看讀者和編輯認為你是不是而定。
李家同拿跳高和打籃球來比喻文章好壞也要經過評比,是對言論自由毫無概念的表現。體育競賽有十分具體而可量化的遊戲規則,文章的好壞卻沒有辦法放在一個磅稱上來稱,同一篇文章,找一百個人來看,可能有一百種評價,誰的評價算數?目前的運作情形是,如果你去投稿,就是那個操生殺大權的編輯的評價算數。
評審一定公正英明?
編輯,在傳播理論中是「守門員」的角色,為文章的品質做篩選與把關。這個守門員,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一群人,看個別媒體如何運作。如果是一群人,類似合議制,還比較客觀,但也未必公平。我當過多次大學文學獎的評審,有時三個評審意見十分一致;有時會出現沈默的螺旋,亦即有人採騎牆觀望態度。
有一次,三個評審中,我和另一位評審意見相近,但第三位評審卻堅持已見,極力要讓某篇其他兩人評價很差的作品上榜,而我懷疑那是因為人情關係,因為我看到那位作者也來旁聽評審會議,還看到她向他打招呼。最後因為場面鬧得很僵,另一位評審不想和他撕破臉,同意讓那篇作品吊車尾得個佳作,於是我能做的,只是依據良心寫一個誠實的評語。
所有角逐文學和藝術類獎項的人都應該有基本的心理建設: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或我真的不夠好。
大作家為何被退稿?
合議制尚且如此,如果是由一個人的主觀好惡來操生殺大權,那就更加危險。最近有出版社收集「退稿信」成書,被退作品包括賽珍珠的《大地》、」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珍.奧斯汀的《諾桑覺寺》、福克納的《聖殿》等,其他作家如推理小說大師阿嘉莎.克莉絲蒂,驚悚大師史蒂芬.金、普魯斯特、喬伊思、惠特曼……也都被退過稿。這些大作家,在成名前收到過的退稿信都很毒,足以令人懷憂喪志,從此對作家夢打了退堂鼓。
如果這些作品夠好,為什麼會被退稿?如果它們不夠好,為何後來又會成名?李家同不知如何解釋。
人類在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前,讀書識字大致是貴族階級的特權,中國古代文人舞文弄墨也不是為了出版賺錢,反正流通的市場也就是這些菁英階級,能不能傳世主要是靠時間的考驗。一直要到十九世紀後半期,中產和勞工階級興起,教育普及,出版才形成一種產業,也因此產生了門檻。
天才與庸才的戰爭
如何跨越這個門檻?除了要有不被退稿信打敗,再接再厲的勇氣,多少還要靠些運氣,碰上伯樂編輯。但是文人相輕,自古皆然,萬一你比編輯厲害太多,或比你的時代進步幾十年,因此被悄悄做掉的天才,誰敢說沒有呢?電影《阿瑪迪斯》敘述莫札特和薩里耶利的恩怨情仇,雖不一定合乎史實,卻生動描繪了自古不斷上演的天才與庸才的戰爭。
不過,一旦你成名了,就等於擁有一張寫作執照,從此通行無阻。但是成名的作家寫的就一定是好作品嗎?水果日報每天都有好些名家的專欄,同一個人每天寫,一寫就是幾年,說實在的,我很佩服,而且這些名家當然不是只寫一個專欄,他們包山包海,上天下地無所不在。有一次我在網路版水果日報的論壇上讀到一篇政論文章,由於作者的名字是在最下面一行才出現,我看完文章還以為是高中生投的稿,看到作者名字真是嚇一大跳,只能嘆自己有眼不識泰山!
我常狂想,如果為了公平起見,所有投稿稿件全部匿名,一直到排版好確定發表前再聯絡作者,問名號,我們所看到的報紙副刊、論壇和某些雜誌的內容,可能完全是另一番面貌。
我有名,故我在
副刊的文章好壞固然全憑編輯的主觀評價,論壇理論上應廣納百川,文章好壞倒在其次,但因許多議題涉及專業,編輯不可能都有涉獵,投稿的第一關就是檢驗身分頭銜。
有一次,我寫了一篇評論醫藥新聞的文章《相信數字,不如相信常識》(引用: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5/10/20/20717.html) ,不知是否因為涉及醫藥專業,編輯認為我斤兩不夠,投稿A報一週石沈大海,我改投B報,編輯要我縮短為八百字,我不願切頭截尾面目全非,只好婉拒。沒想到幾天後,A報編輯打電話來問我,那篇文章有沒有在他報發表,原來那天是假日,缺稿,代班的編輯臨時到垃圾筒去找,讓我的文章有了復活機會。但她仍不放心,詳細問我的專業背景,我只好告訴她,我學新聞,教新聞,還跑過醫藥新聞。登出以後,不但沒有醫藥專業人士來找碴,網路上還有行家大力推薦。至於我的專業背景夠不夠?其實我不過是根據一些很基本的常識和邏輯在寫罷了。
有一次我在某著名的副刊上讀到一篇分兩天刊登的小說,作者是位高齡的老牌作家,但全文只能用「不忍卒讀」來形容。當時我十分好奇,這樣的寫作水平是如何變成資深作家的?後來看到她不僅上了電視新聞,還上某財經週刊,才知她出身某財團世家。原來,除了頭銜,出身也可以是寫作執照的來源。
可不是嗎?馬丹娜、貝克漢、林志玲,都是暢銷書作者。
這是一個「我有名,故我在」的社會。
早期大報的副刊主編都是文壇名家,還有胸襟和眼界去發掘新人,如今報業沒落,出版社也經營不易,如果你知道我們每天被傳統印刷媒體餵食的資訊和精神食糧,全來自一小撮人的把關篩選,而這群守門員可能有八成以上是剛畢業不久,錢少事多的小編輯時,你可能會冷汗直冒。
還好,現在有了部落格,一種沒有門檻,沒有守門員的平民媒體。不過,當寫作和發表變得完全沒有門檻,人人都可以是作者時,讀者在那裡?這個新的問題,留待下回再來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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